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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政策法规明确规定,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保密法》和《保密法实施办法》依据宪法的规定,又进一步明确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和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因此,各个机关、单位有义务对其公务活动中所产生的国家秘密事项及时定密,使国家秘密事项一经产生就能得到应有的保护。从已经发生的泄密事件看,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的一些同志在处理涉及国家秘密的公务时,不知道哪些事项是国家秘密事项,分不清楚密与非密的界限,对应该保密的事项不知道要此案去哪些保密措施,使一些同志在不了解国家秘密的情况下,犯下过失泄密的错误,甚至触犯了刑律,这方面的教训是极为深刻的。
所以,及时做好定密工作,严格区分密与非密的界限,是各级有关机关、单位的法定义务,也是相关人员必须履行的保密义务。